2017年5月2日15点30分,保卫处协警班队员代刚华同志巡逻至资产公司门前。发现地上有一黑色的钱包,钱包内有现金1054元、5张银行卡和1张身份证等财物。协警班代刚华同志拨打报警电话,通过公安系统联系到失主。失主罗桂华女士得知消息后,赶到协警班,协警班代刚华同志和失主核对身份信息后,将钱包还给失主。并让失主查看钱包内的财物是否有遗失。经失主查看,钱包内的1054元现金、5张银行卡和1张身份证等财物没有任何遗失,失主在领取失物后非常感激,并向代刚华同志表示感谢,在提出酬谢时,代刚华同志予以了婉言谢绝。
代刚华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一名当代青年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也是我们整个保卫处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为保卫处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创造美,为构建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