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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监控指挥中心

监控室管理制度——设备管理规范

点击次数:发布者:user文章来源:信息部 时间:2017-03-07

1.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2.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4.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5.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6.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7.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8.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然、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