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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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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管理

普通高校新生入户

点击次数:发布者:user文章来源:信息部 时间:2016-09-19

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 自195819日起施行)6条。

承诺期限:当年内12月底前

需提交的材料: 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经分局审核招生计划、招生名册后集中办理在院校学生集体户的落户手续(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