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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毕业生: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户籍迁移新政策,户口所在地为学校集体户,现需将户口迁移到湖北省外的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迁移户口至原户籍地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彩色复印件;
2. 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3. 迁移户口至升学院校的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提交地点:安全保卫部户政科(西区体育馆旁)。
注:本次需要提供材料的毕业生仅限将户口迁至湖北省外的学生,迁至省内(包含留在本校)的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安全保卫部
户政科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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