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借用户口的毕业生,应在6月10日前归还户口底页,逾期归还无法办理迁移证。
2.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期间,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外借。
3. 所需材料(包含电子版、纸质版)上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户政科。
(1)电子版材料: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网上填报《毕业生迁移地址调查表》,省外迁移地址必须清楚详细到xx省xx市x区x号。
(2)纸质版材料(仅省外迁移需要)
迁移户口至原户籍地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
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
迁移户口至升学院校的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
4. 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省内)或迁移证(省外)领取:户政科将电话通知,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老师领取并向学生发放。领取地点:南望山校区在西区警务室户政窗口;未来城校区在未来城保卫办。
5. 由于户政科统一办理迁移手续仅此一次,后续办理需要个人办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省内)或迁移证(省外)可现场领取。准备材料:
(1)省内迁移:
迁移户口至原户籍地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
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
迁移户口至升学院校的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
办理地点:南望山校区在西区警务室户政窗口;未来城校区在未来城保卫办。
(2)省外迁移:
迁移户口至原户籍地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
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
迁移户口至升学院校的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
(3)省外迁移他人代办:
上述所需材料之外,另需在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中注明,以及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地点:
南望山校区在西区警务室户政窗口(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领取)、华中科技大学校史馆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迁移证办理)(电话:027-87540518);未来城校区在未来城保卫办。
6.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逾期需本人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因升学迁至省外学校,或省外学校迁至本校的,不受一个月限制)。
(2)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在安全保卫部官网下载https://bwc.cug.edu.cn/info/1033/4208.htm,申请人签名处务必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3)已办理迁移证,需要办理改迁业务的,持上述个人办理所需材料,到华中科技大学校史馆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安全保卫部
户政科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