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洪山公安分局联合关山街、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洪山社保处、团区委、区综合办、区司法局、区房管局、区卫计委、中国地质大学保卫处等单位来我校弘毅堂宣传《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向我校师生发放了宣传手册和洪山区公安局、洪山区流管办联合印发的《致广大流动人口朋友的一封信》。期间,保卫处单红峰副处长、刘汉副处长陪同洪山区政法委彭书记、关山街施书记亲临现场,并热心的回答学生的问题。
流动人口在我市办理《武汉市居住证》后可以享受常住人口同样的公共服务。居住证持有者可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还可以享受免费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当前武汉市房屋限购情况下,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可以在有关规定下购房。
同时《武汉市居住证》还具有“武汉市一卡通”的功能,可作电子钱包,乘车船等小额刷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