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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 关于印发《入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点击次数:发布者:文章来源: 时间:2024-01-02



地大学校办发〔202355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

关于印发《入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

              2023年1225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入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施工安全管理,维护校内师生员工及居民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校园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施工单位是指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所需,由归口管理部门通过招标、议标或委托等方式,引进校内负责基建、维修、装修、绿化、土方、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给排水、天燃气、通信、安防等工程的校外施工单位和维保单位。施工单位进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施工,应按照相关流程和材料清单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条 实施入校信息备案制度。施工单位须提供施工人员身份信息、小型车辆信息等材料办理入校施工备案手续。施工单位临时访客和小型车辆,由归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通过“平安地大”预约系统报备,按预约系统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进出人员和车辆遵守学校进出校园管理制度,自觉接受门卫的正当检查,未预约报备车辆和人员禁止进入校园。根据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部报告人员变更信息。(入校施工人员信息报备见附件1,小型车辆信息报备见附件2)

  第四条 规范备案管理工作流程。施工单位须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办理施工备案手续。施工单位根据归口管理部门或招标单位下达的中标通知书、委托施工函、合同及第四条规定的书面材料,向学校施工归口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提出入校施工申请,经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汇总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安全责任人等信息资料,报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小型车辆、人员入校通行手续。(入校施工单位信息备案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3)

  第五条 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书中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联络人,安排专人落实日常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器材并开展消防实操培训演练。

  第六条 明确施工安全管理区域。施工工作区域、进出安全通道、临时建筑和施工围墙、围栏等布置情况,在施工单位入场前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报安全保卫部审核并备案。对于点多面广的施工作业区域,应逐一设置安全施工围挡及安全提示设施,未经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部同意,严禁在施工区域临时围墙外施工作业。施工区域的校内财产和公共设施由施工方负责保管,确因施工需要处置,必须报请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如发生财产毁损、灭失、被盗等行为的,应予照价赔偿。

  第七条 强化大型车辆安全管理。大型施工及运输车辆,如: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起重车、渣土车、大型材料运输车辆等,进出校园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报备,确定进出校园线路和时间,并按指定地点安全、规范停放。施工期间不得妨碍学校交通秩序,禁止施工大型车辆在学生上下课高峰入校,车辆进入校园禁止鸣笛,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车辆严格按照学校交通标志、标牌限速(30公里/小时)行驶,主动避让行人,规范有序停车,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车辆禁止入校。

  第八条 落实校园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大面积或大体量不间断施工,如:夜间运输土方、夜间浇筑混凝土等,要提前做好消音降噪和除尘工作措施,向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报告施工时间安排和施工安全、防止扰民措施,审批同意后,提前发布安民告示。同时,遵守校园文明公约,严禁发生下列行为:

(一)施工车辆和人员不按要求报备出入校园;

(二)在校园及公共场所污损公物、影响公共卫生、裸露身体等不文明行为;

(三)在校内赌博、酗酒、打架、偷盗、偷窥、猥亵、非法拍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施工人员生活区域生火做饭,擅自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

(五)施工扰民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六)因拖欠工资等原因引发工人上访、堵门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积极配合安全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如:公安、消防、安监和质监等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遇学校大型考试或重大活动时,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暂停施工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制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报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和学校办公室。施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报警,并向其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附件:1.《入校施工单位人员信息统计表》

2.《入校施工单位小型车辆通行授权登记表》

3.《入校施工单位信息备案工作流程》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校施工单位人员信息统计表

                   填报日期: 20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签章):  

施工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微信、邮箱


序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有效期(XX年XX月-XX年XX月)

1





2





3





4





5





备注: 1.此表纸质档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后交安全保卫部审核存档,电子文档发送邮箱:yangbo13@cug.edu.cn。2.每张表填写一个施工项目,表格内容可增加。3.有效期最短为7天,最长为1年。施工期限长于1年,1年后重新申报录入。4.信息须确保核对无误和完整,有效期内信息变更,及时与归口管理单位和安全保卫部报备。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校施工单位小型车辆通行授权登记表

施工单位名称(章):


施工项目名称


 


项目安全负责人


联系方式


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驾驶人信息

 


联系方式


证件号


驾驶证准驾车型


是否有影响驾驶或公共卫生安全的疾病


审核材料(复印件可另附页)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驾驶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章):

   

粘贴处

1.车辆行驶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车辆所有人不是申请人本人,须提供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结婚证)复印件(可另附页);

3.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可另附页):





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章):

   

说明:一车一表,申请时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携手创建平安校园,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并郑重承诺遵守下列校内交通安全规定:

一、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按规范停放车辆,不在校园门口、主干道、楼宇门前、场地进出口和消防通道以及其他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区域泊车。

三、不在教学区域、上下课高峰及举办文体活动路段驾驶车辆,遇行人主动避让,不鸣笛、不超车;严格遵守校园限速行驶的规定,慢速行驶,时速不超过30公里/小时。

四、不违规载人,不装载超宽超长的物品;酒后严禁驾车,杜绝驾驶中有接听、拨打电话或观看手机信息、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车辆停放在校园时,同意按照武价服[2008]117号文缴纳临时停车费。

六、如临时更换驾驶人,保证驾驶员遵守上述规定,没有影响驾驶或公共卫生安全的疾病,且准驾车型与车辆类型一致。

七、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八、本人承诺如实提交审核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申请)人签名:

时间:   20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正反打印填写有效。

附件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校施工单位信息备案工作流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   20231225日印发